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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者协议

参与者协议

本协议由硅谷清洁能源("SVCE")与"申请人"签订,概述了硅谷清洁能源("SVCE")提供的FutureFit多電動車 激励计划("计划")的条款与条件。请保留本文件副本以备查阅。

 

 

房产类别 物业类型 设备类型1 激励金额 最大激励
现有建筑 多户住宅 一级或二级插座 $2,500 每个项目地点最高可获10万美元资助,或项目总成本的75%,以较低者为准。
二级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端口 $5,500
面板升级 每个站点最高可达5,000美元
预布线 每个预布线端口/插座1,500美元,

每个站点最多10个

100%经济适用型多户住宅2 一级或二级插座 $2,500 每个项目地点最高可获10万美元资助,或项目总成本的100%,以较低者为准。
二级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端口 $5,500
面板升级 每个站点最高可达5,000美元
预布线 每个预布线端口/插座1,500美元,

每个站点最多10个

新建工程 经济型多户住宅2 一级或二级插座 $1,000 项目总成本的100%
二级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端口 $2,000

 

1 详情请参阅设备规格说明。

2 Affordable Housing is defined as residential buildings that consist of units below market rate and whose rents or sales prices are governed by local agencies to be affordable based on area median income (<80% AMI and below). New construction projects with a smaller percentage of affordable units may seek incentives for EV chargers accessible by residents in those units.

 

 

 

 

 

 

联系方式

我们希望为您提供有用的信息。如有疑问,请联系以下人员:

 

问题 联系对象 联系
本协议 SVCE SVCEPrograms@smud.org
充电器功能 充电器客户支持
充电器功能 充电器客户支持
安装 承包商
许可 承包商
激励 SVCE SVCEPrograms@smud.org
電 容量/互联互通 太平洋天然气与电力公司 PG&E.com
项目反馈 SVCE SVCEPrograms@smud.org
紧急情况 紧急服务 911

 

 

 

申请人 确认与 声明

 

新建工程 仅限

 

  1. 本人特此声明,若申请新建项目最高激励,则该规划开发项目已获得主管当局批准,将在未来三年内进行施工。
  2. 若申请经济适用房新建项目最高激励,本人承诺确保在安装设备的集合住宅中,至少有一套单元符合上述定义的经济适用房标准,且该设备可供经济适用房租户使用。

 

 

现有 建筑 仅限

 

  1. 若申请经济适用房现有建筑最高激励政策,本人特此声明:拟安装设备的该多户住宅楼内100%单元均符合上述定义的经济适用房标准。
  2. 若申请现有建筑的最高激励,我将在申请时提供承包商报价。
  3. 我理解,针对现有建设项目的激励性预留资金有效期为十二(12)个月,若项目未能在此期限内完工,激励资金可能不再可用。

 

 

 

 

所有 建筑

 

  1. 设备安装地点需关联一个状态良好的有效SVCE账户,或位于SVCE辖区内的规划开发项目。
  2. 设备将安装的位置是位于SVCE辖区内、拥有四个或更多单元的多户住宅。
  3. 我理解,仅供单个住宅单元使用的私人车库不符合资格,除非该区域電 公共/共享电表提供,而非与使用该私人车库的住宅单元关联的电表。
  4. 如有必要,我将遵守PG&E的服务或配电盘升级要求。
  5. 我将遵守当地主管当局为安装所制定的所有许可和检查规则及法规。
  6. 我同意在收到电子邮件请求时参与项目的在线调查,并回复与项目相关的通讯。
  7. 设备安装完成后,我同意保持设备安装到位并正常运行至少五(5)年。
  8. 我同意制定一份运行维护计划,以确保设备尽可能保持正常运行。
  9. 本人同意在双方协商确定的时间内,自获得激励资金之日起一年内,允许SVCE及其授权代表进入本人物业,以核查设备运行状况或开展其他后续工作。
  10. 我同意在每台激励充电桩上粘贴SVCE标识贴纸。贴纸将由SVCE提供。
  11. 我同意提供推荐信或接受采访,提供视觉材料(照片、视频等),允许拍摄设备照片,并参与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营销和推广活动。
  12. 我同意向多户住宅居民提供合理且与SVCE電動車 持平的定价。
  13. 我将在设备安装地点继续接受SVCE的发电服务,服务期限自设备安装之日起至少为期五年(5年)。
  14. 本人同意不擅自改动设备,亦不以不安全或未经授权的方式操作设备。本人同意所有涉及该设备的相关工作均须由合格承包商执行。
  15. 本人同意,除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外,本人承担与设备、设备安装及使用相关的一切已知或未知风险,以及承包商安装方、SVCE及其授权代表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所引发的一切风险。
  16. 本人特此明确放弃所有索赔,并免除SVCE及其授权代表可能因现有或未来可能获得的针对SVCE及其授权代表的索赔责任,同时进一步同意使SVCE及其授权代表免受损害,并就因设备、其安装或使用以及SVCE及其授权代表履行本协议而产生或以任何方式相关的任何及所有索赔向其提供赔偿,但因SVCE的单独过失或故意不当行为而产生的索赔除外。 其安装或使用,以及SVCE及其授权代表根据本协议履行义务所引发或相关的索赔,但因SVCE单独过失或故意不当行为产生的索赔除外。 本人特此放弃《加州民法典》第1542条规定,该条款载明:"一般性免责声明不适用于债权人或免责方在签署免责声明时未知晓或未怀疑存在的、且若其知晓将对其与债务人或被免责方和解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索赔。"

 

  1. 本人确认设备安装须支付现行工资标准,本人及任何分包商应全面负责遵守加利福尼亚州所有公共工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现行工资。
  2. 我理解,若我的项目已从其他实体或计划(如加州能源激励计划、大洛杉矶地区空气质量管理区Charge!计划等)获得激励资金,则SVCE的激励金额可能会相应减少,以确保项目总激励金额不超过最高激励限额或项目总成本的百分比上限。
  3. 我理解,一个项目场地或多户住宅物业仅可获得本计划的激励一次。
  4. 本人理解,在激励金额之外,本人需全额承担所有设备安装费用。SVCE不会支付安装费用、电气系统升级费用,或设备安装所需的任何超出激励金额的其他费用。
  5. 我理解,除激励措施外,我将不会因参与该计划而获得任何付款或补偿。
  6. 我理解SVCE提供的激励可能被视为收入,并可能需要纳税。SVCE不承担任何税务责任,也不负责确定是否存在税务责任。
  7. 我理解,仅限于安装开始日期在签署本协议之后的電動車 设备和配电箱方可获得激励(允许在签署协议前进行规划和设计工作)。
  8. 我理解在安装完成后,我将成为该设备的拥有者或承租人。
  9. 我理解本计划中安装的设备必须为全新设备,且在本次安装前未曾投入使用。安装必须增加额外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无论现有充电设备是否可正常使用,其更换行为均不符合申请资格。
  10. 本协议仅适用于申请人本人。本人理解不得转让或转移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亦不得委托他人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11. 本人理解,SVCE对所讨论、选定、弃用、购买或考虑的设备在设计、建造、安装、可靠性、性能、操作、维护或任何使用方面均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陈述或保证。SVCE特此明确声明,对于本协议涉及的任何事项,无论明示、暗示、口头或书面、法定或其他形式的保证,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关于任何产品或设备的选型、设计、采购、安装、使用及操作,或任何安装商/承包商的考量与选择,均由本人全权决定并承担全部责任。
  12. 本人理解,SVCE及其授权代表对因设备安装或使用所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其他责任概不负责,亦不对任何特殊、附带、间接、后果性或次生损害,或利润、收入或数据的损失承担责任,即使SVCE及其授权代表已被告知此类潜在损失或损害的可能性。
  13. 我理解,SVCE保留随时因任何原因修改或终止本计划(全部或部分)的权利,且无需事先通知。
  14. 我理解,SVCE可自行决定豁免协议中的任何条款。
  15. 本人理解,本协议应依据加利福尼亚州法律进行解释和执行,管辖地为圣克拉拉县,且不适用其法律冲突原则。

 

 

 

  1. 我理解,SVCE或其授权代表可能访问数据记录,以评估和衡量该计划的有效性。数据可能包括历史及未来的公用事业数据、历史及未来的账单数据、電 数据、人口统计数据、调查数据,以及与安装成本和流程相关的数据。所有数据将被保密处理,仅供SVCE或其授权代表用于计划运营和分析目的。 本人理解,SVCE将对我的数据进行汇总和匿名化处理,用于发布案例研究和报告,以促进建筑脱碳进程的发展。
  2. 我理解还需向SVCE提交项目成本证明、新安装设备的照片以及带有管辖机构检查员签名的相关许可文件。所有信息和文件必须在激励金发放前提交。
  3. 本人已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中所述的多户住宅電動車 激励计划条款与条件,并同意遵守。
  4. 本人特此声明,向SVCE提供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且完整,若信息发生任何变更,本人将及时通知SVCE。
  5. 本人特此证明,我已获授权代表申请人签订本协议。
  6. 本人特此声明,经确认安装及运行该设备并参与本项目具有可行性,且已获得所有必要方(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物业所有者、物业管理方及/或业主委员会)对安装及运行该设备并参与本项目所需的许可。

 

 

版本更新于2025年4月11日

 

 

 

房产类别 物业类型 设备类型1 激励金额 最大激励
现有建筑 多户住宅 一级或二级插座 $2,500 每个项目地点最高可获10万美元资助,或项目总成本的75%,以较低者为准。
二级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端口 $5,500
面板升级 每个站点最高可达5,000美元
预布线 每个预布线端口/插座1,500美元,

每个站点最多10个

100%经济适用型多户住宅2 一级或二级插座 $2,500 每个项目地点最高可获10万美元资助,或项目总成本的100%,以较低者为准。
二级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端口 $5,500
面板升级 每个站点最高可达5,000美元
预布线 每个预布线端口/插座1,500美元,

每个站点最多10个

新建工程 经济型多户住宅2 一级或二级插座 $1,000 项目总成本的100%
二级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端口 $2,000

 

1 详情请参阅设备规格说明。

2 Affordable Housing is defined as residential buildings that consist of units below market rate and whose rents or sales prices are governed by local agencies to be affordable based on area median income (<80% AMI and below). New construction projects with a smaller percentage of affordable units may seek incentives for EV chargers accessible by residents in those units.

 

 

 

 

 

 

联系方式

我们希望为您提供有用的信息。如有疑问,请联系以下人员:

 

问题 联系对象 联系
本协议 SVCE SVCEPrograms@smud.org
充电器功能 充电器客户支持
充电器功能 充电器客户支持
安装 承包商
许可 承包商
激励 SVCE SVCEPrograms@smud.org
電 容量/互联互通 太平洋天然气与电力公司 PG&E.com
项目反馈 SVCE SVCEPrograms@smud.org
紧急情况 紧急服务 911

 

 

 

申请人 确认与 声明

 

新建工程 仅限

 

  1. 本人特此声明,若申请新建项目最高激励,则该规划开发项目已获得主管当局批准,将在未来三年内进行施工。
  2. 若申请经济适用房新建项目最高激励,本人承诺确保在安装设备的集合住宅中,至少有一套单元符合上述定义的经济适用房标准,且该设备可供经济适用房租户使用。

 

 

现有 建筑 仅限

 

  1. 若申请经济适用房现有建筑最高激励政策,本人特此声明:拟安装设备的该多户住宅楼内100%单元均符合上述定义的经济适用房标准。
  2. 若申请现有建筑的最高激励,我将在申请时提供承包商报价。
  3. 我理解,针对现有建设项目的激励性预留资金有效期为十二(12)个月,若项目未能在此期限内完工,激励资金可能不再可用。

 

 

 

 

所有 建筑

 

  1. 设备安装地点需关联一个状态良好的有效SVCE账户,或位于SVCE辖区内的规划开发项目。
  2. 设备将安装的位置是位于SVCE辖区内、拥有四个或更多单元的多户住宅。
  3. 我理解,仅供单个住宅单元使用的私人车库不符合资格,除非该区域電 公共/共享电表提供,而非与使用该私人车库的住宅单元关联的电表。
  4. 如有必要,我将遵守PG&E的服务或配电盘升级要求。
  5. 我将遵守当地主管当局为安装所制定的所有许可和检查规则及法规。
  6. 我同意在收到电子邮件请求时参与项目的在线调查,并回复与项目相关的通讯。
  7. 设备安装完成后,我同意保持设备安装到位并正常运行至少五(5)年。
  8. 我同意制定一份运行维护计划,以确保设备尽可能保持正常运行。
  9. 本人同意在双方协商确定的时间内,自获得激励资金之日起一年内,允许SVCE及其授权代表进入本人物业,以核查设备运行状况或开展其他后续工作。
  10. 我同意在每台激励充电桩上粘贴SVCE标识贴纸。贴纸将由SVCE提供。
  11. 我同意提供推荐信或接受采访,提供视觉材料(照片、视频等),允许拍摄设备照片,并参与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营销和推广活动。
  12. 我同意向多户住宅居民提供合理且与SVCE電動車 持平的定价。
  13. 我将在设备安装地点继续接受SVCE的发电服务,服务期限自设备安装之日起至少为期五年(5年)。
  14. 本人同意不擅自改动设备,亦不以不安全或未经授权的方式操作设备。本人同意所有涉及该设备的相关工作均须由合格承包商执行。
  15. 本人同意,除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外,本人承担与设备、设备安装及使用相关的一切已知或未知风险,以及承包商安装方、SVCE及其授权代表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所引发的一切风险。
  16. 本人特此明确放弃所有索赔,并免除SVCE及其授权代表可能因现有或未来可能获得的针对SVCE及其授权代表的索赔责任,同时进一步同意使SVCE及其授权代表免受损害,并就因设备、其安装或使用以及SVCE及其授权代表履行本协议而产生或以任何方式相关的任何及所有索赔向其提供赔偿,但因SVCE的单独过失或故意不当行为而产生的索赔除外。 其安装或使用,以及SVCE及其授权代表根据本协议履行义务所引发或相关的索赔,但因SVCE单独过失或故意不当行为产生的索赔除外。 本人特此放弃《加州民法典》第1542条规定,该条款载明:"一般性免责声明不适用于债权人或免责方在签署免责声明时未知晓或未怀疑存在的、且若其知晓将对其与债务人或被免责方和解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索赔。"

 

  1. 本人确认设备安装须支付现行工资标准,本人及任何分包商应全面负责遵守加利福尼亚州所有公共工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现行工资。
  2. 我理解,若我的项目已从其他实体或计划(如加州能源激励计划、大洛杉矶地区空气质量管理区Charge!计划等)获得激励资金,则SVCE的激励金额可能会相应减少,以确保项目总激励金额不超过最高激励限额或项目总成本的百分比上限。
  3. 我理解,一个项目场地或多户住宅物业仅可获得本计划的激励一次。
  4. 本人理解,在激励金额之外,本人需全额承担所有设备安装费用。SVCE不会支付安装费用、电气系统升级费用,或设备安装所需的任何超出激励金额的其他费用。
  5. 我理解,除激励措施外,我将不会因参与该计划而获得任何付款或补偿。
  6. 我理解SVCE提供的激励可能被视为收入,并可能需要纳税。SVCE不承担任何税务责任,也不负责确定是否存在税务责任。
  7. 我理解,仅限于安装开始日期在签署本协议之后的電動車 设备和配电箱方可获得激励(允许在签署协议前进行规划和设计工作)。
  8. 我理解在安装完成后,我将成为该设备的拥有者或承租人。
  9. 我理解本计划中安装的设备必须为全新设备,且在本次安装前未曾投入使用。安装必须增加额外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无论现有充电设备是否可正常使用,其更换行为均不符合申请资格。
  10. 本协议仅适用于申请人本人。本人理解不得转让或转移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亦不得委托他人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11. 本人理解,SVCE对所讨论、选定、弃用、购买或考虑的设备在设计、建造、安装、可靠性、性能、操作、维护或任何使用方面均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陈述或保证。SVCE特此明确声明,对于本协议涉及的任何事项,无论明示、暗示、口头或书面、法定或其他形式的保证,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关于任何产品或设备的选型、设计、采购、安装、使用及操作,或任何安装商/承包商的考量与选择,均由本人全权决定并承担全部责任。
  12. 本人理解,SVCE及其授权代表对因设备安装或使用所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其他责任概不负责,亦不对任何特殊、附带、间接、后果性或次生损害,或利润、收入或数据的损失承担责任,即使SVCE及其授权代表已被告知此类潜在损失或损害的可能性。
  13. 我理解,SVCE保留随时因任何原因修改或终止本计划(全部或部分)的权利,且无需事先通知。
  14. 我理解,SVCE可自行决定豁免协议中的任何条款。
  15. 本人理解,本协议应依据加利福尼亚州法律进行解释和执行,管辖地为圣克拉拉县,且不适用其法律冲突原则。

 

 

 

  1. 我理解,SVCE或其授权代表可能访问数据记录,以评估和衡量该计划的有效性。数据可能包括历史及未来的公用事业数据、历史及未来的账单数据、電 数据、人口统计数据、调查数据,以及与安装成本和流程相关的数据。所有数据将被保密处理,仅供SVCE或其授权代表用于计划运营和分析目的。 本人理解,SVCE将对我的数据进行汇总和匿名化处理,用于发布案例研究和报告,以促进建筑脱碳进程的发展。
  2. 我理解还需向SVCE提交项目成本证明、新安装设备的照片以及带有管辖机构检查员签名的相关许可文件。所有信息和文件必须在激励金发放前提交。
  3. 本人已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中所述的多户住宅電動車 激励计划条款与条件,并同意遵守。
  4. 本人特此声明,向SVCE提供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且完整,若信息发生任何变更,本人将及时通知SVCE。
  5. 本人特此证明,我已获授权代表申请人签订本协议。
  6. 本人特此声明,经确认安装及运行该设备并参与本项目具有可行性,且已获得所有必要方(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物业所有者、物业管理方及/或业主委员会)对安装及运行该设备并参与本项目所需的许可。

版本更新于2025年4月11日

多户住宅電動車 激励计划 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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